大街上非法销售烟花,男子被莱西警方依法拘留

2020-01-14 21:07 半岛网阅读 (85307)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宋学友 张壬飞

年关将近,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也进入一个高发期。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平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莱西警方不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近日,姜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当场查获一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现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一宗,1月11日,该男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0年1月11日11时许,莱西市公安局姜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辖区杭州路时,突然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三轮车情况可疑,该车辆后斗上虽然用篷布覆盖着,但有一个角却露出类似烟花爆竹的东西,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果然发现三轮上装的正是烟花爆竹。

经询问,车主张某(男,49岁,莱西市人)表示,临近年关,赋闲在家的他便想趁机倒卖点烟花爆竹赚钱,后他从外地非法购进了一批鞭炮、礼炮,准备以走街窜巷的方式进行销售,结果刚刚出来便被巡逻民警查获。经过清点,民警当场查获以及在其家中缴获的鞭炮共3万余响、礼炮3个。1月11日,张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莱西警方提醒市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人不得擅自储存、批发、销售烟花爆竹,需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照,方可经营;并且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非法运输、存储、买卖烟花爆竹将严重威胁自己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也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非法烟花爆竹没有质量保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切不要图价钱便宜购买伪劣烟花爆竹留下安全隐患。

同时,警方还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应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虽然莱西市暂未列入《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所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市,但市民不要在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市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等燃放烟花爆竹。警方将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态势,市民如果发现有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