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被罚5万元

2020-04-01 19:44 信网阅读 (64751) 扫描到手机

3月31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45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被青岛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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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44号)显示,郭凯对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青岛银保监局对其处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