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拟征收4宗地块 涉及经济开发区、望城街道 补偿标准公布

2020-04-05 11:10 半岛网阅读 (16369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莱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西征公告【2020】6号)发布,拟征收4宗地块,地块用途均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涉及莱西经济开发区草泊村等村,另外,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也公布。

拟征收地块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开发区梅山路南、草泊村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莱西经济开发区草泊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南,南京路西侧至G204东侧,刘家庄村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西贤都村、刘家庄村、前塔埠头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南,南京路西侧至G204东侧,北马庄村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地块组织:莱西经济开发区北马庄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实验学校北、苏州路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地块组织:莱西经济开发区水磨灌村、草泊村、三里庄村、沟上村等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涉及2个区片,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公布

根据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公告称,本公告后,凡在土地征收期间涉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4月4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另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莱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