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 打造更高水平环境司法保护“新区模式”

2020-05-08 13:46 半岛网阅读 (65699)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5月7日上午,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揭牌仪式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藏马镇举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成武,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为巡回审判庭揭牌。西海岸新区工委(区委)副书记杨东亮、山东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勇出席仪式并致辞,黄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光金,藏马镇镇长周瑞彬,山东高院、青岛中院、黄岛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杨东亮代表西海岸新区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对巡回审判庭设立表示热烈祝贺,希望黄岛法院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与执法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联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为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崔勇表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的设立是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希望黄岛法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巡回审判庭成为化解环境资源矛盾纠纷的阵地,强化生态环境意识的基地,生动环境法治教育的课堂,在黄岛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揭牌仪式后,大家参观了巡回审判庭及藏马山有关建设项目,并进行座谈交流。

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介绍了青岛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2020年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攻坚,实现集中审理和管辖全覆盖、建立环资巡回审判机制和多元治理机制等。

黄岛法院分管院领导从建设专业审判团队、设立巡回审判庭、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办理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等方面,介绍了黄岛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张成武对青岛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提出要求,一是要结合各辖区的实际情况,配齐配强审判力量。二是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山林、海滩等重点保护,实现环境资源保护向纵深发展。三是要树立“以补代罚”的环境资源审判的理念,打造促进生态修复的山东模式,为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筑牢法律屏障。

据了解,2019年2月,黄岛法院设立了青岛首个自然资源巡回审判庭,此次成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标志着西海岸新区东西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模式正式形成。近年来,黄岛法院积极服务新区绿色发展大局,不断加大环境司法力度,2019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31件,同比增长34.5%。其中,生态环境类案件40件,同比增长60%;资源类案件291件,同比增长31.7%。黄岛法院将进一步深化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落实最严格的环境资源保护制度,努力打造更高水平、更加亮丽的环境司法保护“新区模式”,为推动美丽新区、美丽青岛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