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一商户网上进货被骗 诈骗者获刑两年六个月

2020-05-25 11:1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8362) 扫描到手机

大众报业·半岛记者 王洪智

2019年6月,平度的徐先生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其通过网络联系外地男子杨某进货,但是对方收钱后一直不发货,还以各种理由推脱,和他有同样遭遇的人还有很多。近日,杨某被石台县人民法院判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受骗:

网上订锁具交钱却没货

2019年6月,平度的徐先生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他在平度销售锁具,有一个网友杨某经常在QQ群内发锁具广告,经过沟通徐先生先后两次从他那里进货。“之前的两次数量比较少,交易也很顺利,但是在第三次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徐先生说。2019年4月初,徐先生又从对方处订购了约2300元的货。然而,原本几天就到的货,过去了好久都没到。对方找各种理由拖。据徐先生介绍,和他有同样遭遇的人还有很多。经过了解,杨某之前还冒充一些其他厂家卖货。

2019年6月,半岛记者曾根据徐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杨某。接通电话后,对方一听到青岛两个字就知道是徐先生的事,表示10分后给徐先生回电话,详细解释这件事。但是,半个多小时过去后,徐先生并没有接到他的回电。随后,记者再次拨打杨某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称杨某不在。

据徐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杨应东”是贵州水城县人,1996年出生。“每次都能联系上,但是就是不退钱,不给明确的解决办法,谎话连篇。我们有个上当受骗的群,里面的几十个人来自全国各地。”徐先生说。

严惩:

诈骗者获刑二年六个月,被罚两万元

半岛记者采访得知,徐先生等人先后报警多次。经过调查后,安徽省石台县公安局于2019年6月14日对杨某刑事拘留,同年7月17日经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石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于2020年2月13日向石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多次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2020年5月19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石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八千四百五十元。

提醒:

谨慎对待电话、微信营销

尽量货到付款,保留好凭证

半岛记者此前曾报道过多次类似事件。2017年年底,即墨区的宋先生做生意时,轻信他人电话推销,交了3万元订购模具钢,岂料对方迟迟没有发货,钱也退不回来。2019年1月,市民孙先生通过微信朋友圈广告,花3000元从外地买了一只1岁大的布偶猫,然而空运到货后,收到的竟是一只生病的小猫。孙先生立即联系卖家,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

对此,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提醒,市民在从事商业活动中,务必要考察对方的资信,谨防上当受骗。“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对于电话、网络、微信营销加强识别,谨防受骗上当。”张宝清律师说,市民网络购物时,一定要通过正规交易平台和信誉好的商城,不要轻易相信个人通过朋友圈、论坛等发布的信息,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收货时一定索要相关凭证。“很多个人卖家无法确定身份,监管存在难度,如果发生纠纷,举证也比较困难。”张律师说。

张律师表示,如果推销者以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货款,推销者涉嫌诈骗,上当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当中,发生货款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