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发文:退还学生本学期住宿费

2020-06-07 17:4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586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金震

6月7日,青岛科技大学官方微信发布《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费、住宿费缴纳及退费情况的说明》,决定退还本学期住宿费。目前,已有多所驻鲁高校明确本学期住宿费处理办法。

通知显示,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规定,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青岛科技大学住宿费是按照学年收取的,2019年9月已收取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2019-2020学年的住宿费。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规定,“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计退。”根据文件精神,青岛科技大学本着关爱学生的原则,决定退还本学期(5个月)住宿费(不论是否返校住宿)。

根据住宿费退费进度,青岛科技大学财务处将于6月5日完成毕业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的住宿费退费工作,7月15日前完成非毕业生的住宿费退费工作。所有退款均退还到学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上。此外,青岛科技大学本学期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分学费。

除了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驻鲁院校均发布了住宿费退费通知。山东艺术学院春季学期所收住宿费,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将全额清退。其中已经正常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学年收费标准的一半价格退费(即退5个月住宿费)。没有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只补缴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住宿费。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和学分学费收费的通知》,山师大住宿费是按照学年收取的,所有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学生,本学期不返校的,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本学期返校的,减免在校住宿期间的住宿费,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5个月)。尚未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除外。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在6月10日前完成退费;其他年级学生在6月30日前完成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