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与青岛仲裁委联合构建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20-07-09 14:1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184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王栋 吕佼

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优化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营商法治环境,7月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青岛仲裁委员会联合举行服务保障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法仲联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启动仪式暨涉外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青岛中院聘请俄罗斯工业企业家联合会仲裁中心国际部负责人丹尼斯等5人担任首批涉外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

青岛中院、青岛仲裁委将通过法仲联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纠纷解决格局,积极化解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各类纠纷,更好地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建设,为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据该机制,青岛中院从青岛仲裁委推荐的人选中聘任了首批5名特邀调解员,5名特邀调解员均长期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熟悉国际贸易交易背景,精通俄语、英语等多种语言,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与诉讼和仲裁相比,调解具有保密性强、对抗性弱、低成本、高效率等优点,已成为国际上解决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涉及“一带一路”建设及上合组织国家当事人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优先由特邀调解员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可出具调解书,或在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当事人撤诉。特邀调解员通过发挥自身的语言和专业知识优势,促进涉外商事纠纷实质化解。

“经贸示范,法律先行”,青岛中院和青岛仲裁委主动服务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青岛中院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涉外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青岛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并在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设立涉外巡回审判庭。青岛仲裁委设立互联网仲裁院及上合示范区国际仲裁院,召集上合组织仲裁联盟筹建圆桌会议,加入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积极开展自贸区仲裁工作。

据了解,这是青岛中院与青岛仲裁委深化合作的又一举措。2018年,为进一步规范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公正高效办理涉仲裁案件,青岛中院同青岛仲裁委建立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并出台实施细则,规范双方定期交流、文书传递、送达等工作。双方加强对仲裁领域疑难问题研究、沟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及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比例大幅减少。

■青岛中院第一批涉外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名单

丹尼斯  俄罗斯工业企业家联合会仲裁中心国际部负责人

娜塔莉亚  远东联邦大学法学院教授、俄罗斯企业家和企业家联盟仲裁中心远东办事处主任

金树   俄罗斯法学会仲裁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委员

王源泉  青岛仲裁委员会上合仲裁院副秘书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委员

谢正宾  中国侨联青年委员会常委、俄罗斯山东同乡会执行会长、俄罗斯团结银行高级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