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拟征地用于商住项目等建设 涉及水集街道多个村

2020-09-05 17:5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946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莱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西征公告〔2020〕28号)发布,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商住用地项目建设。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珠海北路东、大庆路西、大连路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上马庄村、姜家泊村等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抚顺路南、深圳北路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上马庄村、下马庄村、封家泊村、南于家庄村等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杭州路东、规划天津路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任家疃村等村。

用途:商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深圳南路东、文化西路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炉上村等村。

用途:商住用地。

公告称,拟于2020年9月7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本公告后,凡在土地征收期间涉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