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

2020-09-27 13:51 廉洁龙口阅读 (77586) 扫描到手机

现就3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龙口市石良镇石良集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梁德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0年4月10日,梁德琦驾驶机动车行至龙口市石良镇大街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7月,梁德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口市龙港街道大牟家村党支部委员牟仁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1月23日,牟仁全驾驶机动车行至龙口市和平路马王村碑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9月,牟仁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口市黄山馆镇黄山馆新村党支部委员王忠恺多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2年7月18日,王忠恺驾驶机动车行至龙口市黄山馆镇隋家十字路口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给予行政处罚。2018年4月17日,王忠恺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2019年7月,王忠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