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双一流”动态调整 不搞“全覆盖、终身制、安排照顾”

2020-10-09 22:2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8736)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教育部明确“双一流”动态调整,不搞“全覆盖、终身制、安排照顾”

今年是首轮“双一流”建设收官之年,国内各大高校密集发布“双一流”建设专家评议结果引发了舆论关注。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双一流”建设,教育部近期再次明确了“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的态度。记者注意到,教育部官网9月27日公布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29号(教育类377号)提案答复的函》。教育部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的同时,多次提及了“双一流”动态调整。

在关于拓宽经费持续支持方面,教育部表示:201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进一步改革完善了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相关专项资金整合为“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

新的中央高校项目支出体系包括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等六项内容。其中,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可用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中央财政在安排“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时,将协同创新中心作为重要分配因素,中央高校可统筹用于支持协同创新等相关工作。各中央高校可充分利用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在关于对接并融入“双一流”建设方面,教育部表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双一流”建设战略,将“211工程”、“985工程”、“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纳入“双一流”建设,打破建设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的弊端、建立分类建设特色化质量发展的新建设模式。

教育部表示:“双一流”建设2016年启动实施,进入建设范围的高校遴选,以学科为基础,以具备冲击世界一流的水平为基本条件,体现扶强扶优,同时兼顾区域发展战略,支持特色建设,发挥区域带动作用。首轮建设2020年结束,将根据期末建设成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坚持质量、水平与需求相统一,动态调整下一轮建设范围。不搞全覆盖,不搞终身制,不搞安排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