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山东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2020-10-16 14:2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2721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业政务服务质量,做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照要求,统一电子证照标准。各级施工许可发证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准》(C0217-2019,附件1)及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业务规程》(附件2)要求,依托各市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做好业务系统与各市电子证照系统、省电子印章系统的对接工作,完善相关信息功能,建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业务流程。以住建部统一的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设计图(附件3)为蓝本,完善证书编号、二维码等编码规则,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支持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以出示授权码方式线下亮证替代出示实体证照,推动电子证照与办事材料关联应用。

通知还要求,规范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各级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应在发证后同步将电子证照文件(含电子印章)及业务信息归集至省、市统一电子证照库。

各级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大数据局要充分认识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保障,做好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保障,于2020年10月中旬前完成相关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及对接工作,11月上旬实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业务的有序开展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