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农村集体土地违纪违法问题

2020-11-12 10:44 廉洁莱阳阅读 (71269) 扫描到手机

11月10日,莱阳市纪委监委对2起农村集体土地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穴坊镇朱崔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华正波违规违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2015年3月,华正波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的职务之便,违规占用本村水库岔口,用于建设平塘归其个人使用,于2019年5月向村委缴纳承包费4000元。2015年,华正波与他人共谋后,以朱崔村村民委员会名义与他人公司签订朱崔水库引洪道修整合土地平整硬化协议,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朱崔村村南39.67亩土地硬化建设机动车驾驶训练场,构筑配套设施并进行房屋建设,造成39.55亩基本农田、0.12亩草地被严重破坏,被司法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刑罚。华正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姜疃镇凤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张仁飞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建加工车间问题。张仁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于2015年2月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1555平方米建个人蔬菜加工车间;于2015年3月,擅自决定占用村集体土地4707平方米,给他人建设水果加工车间,分别被国土资源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张仁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