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建设部答疑: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有何要求

2020-12-18 15:3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916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瑜

“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有何要求?”近日,有市民咨询产权型人才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对此,高新区建设部进行了答复。

据介绍,产权型人才住房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人才调离本市的,由政府按原价格回购或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超过五年但不满10年确需交易的,须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超过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政府优先购买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