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保险业务员篡改客户信息 贷款近十万后挥霍

2021-01-03 22:5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253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

明明就是买了一份保险,名下去突然出现了近10万元贷款,这是咋回事?近日,市南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保险业务员篡改客户信息,然后冒用客户信息贷款的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任某甲在担任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客户孟某某登记的保单联系方式变更为其本人手机号码。2018年3月19日,被告人任某甲预谋诈骗后,在孟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孟某某的身份使用“**一账通”平台向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两笔保单贷款共计人民币97995元,后将全部贷款用于为其侄女任某乙购买房产。被告人任某甲后被抓获,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市南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任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任某甲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因其具有坦白量刑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任某甲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