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禁放后,有人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可以吗?

2021-01-25 14:2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85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青岛从2020年开始禁放烟花爆竹,2021年,继续执行禁放政策,禁放区域内严禁售卖烟花爆竹。那线下不让卖,线上卖行不行?

近日,有市民给12345“政府信箱”留言,询问朋友圈是否可以销售烟花爆竹?怎样确定是不是合法的?

胶州市政府答复如下:经胶州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如果在朋友圈内只是联系烟花爆竹业务,在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内交易,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予以禁止。另外,只要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且在许可的经营场所进行买卖就属于合法。烟花爆竹在规定的部分区域禁放,在未禁止的区域可以燃放。

据悉,《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对禁放区域做了规定:一是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二是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三是其他区市政府确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目前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都已公布了禁放规定,并公布了禁放范围。除了这些区域之外,下列场所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