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青岛市再生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2021-01-26 17:4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416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红梅

记者从青岛市发改委获悉,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自2021年2月1日起,青岛市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青岛市是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为推进再生水的生产与应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按照原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再生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并相应制定了再生水最高销售价格,对青岛市再生水的利用起到积极作用。

此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山东省定价目录》,青岛市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再生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将提高再生水价格优势,有效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促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