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查处首起网络“刷单炒信”案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开出20万元罚单

2021-02-08 13:4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166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日常中,网络消费已成为一种最便捷最时尚的生活方式,消费者网上购物、订餐等,往往会选择那些评价高、信誉好的商家,但有时看见的“星”级或好评却不一定是真实的。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了一起网络“刷单炒信”案件,揭开了涉案单位用非法手段为网络平台内经营者“刷好评”、“提星级”,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黑幕。

去年9月底,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举报,称某网络科技公司存在为网络平台商家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情况重大,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深入核实。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利用发放传单、工作人员上门联系、公司微信号等形式,发布项目合作广告,招揽合作对象,以店铺装修、店铺推广、推广套餐、点评套餐等服务项目为幌子,承诺能提高在“大众点评网”的“星级”和“排名”,扩大知名度,吸引更多消费者,诱导商家与之签订《广告服务合同》,而在“线下”采取非法手段,组织虚假交易、进行虚假好评商业宣传。这起案件共涉及4个商家,获取非法收入18740元。

办案人员介绍,这起案件违法情节隐藏深、涉及人员多、调查困难大,前后历经100余天奋战,终使案情拨云去雾,水落石出。当事公司为客户“刷单炒信”,有一整套非法运作模式和程序,与商家鉴定合同后,首先在公司微信号微信群招募大众点评账号等级为V3-V8体验人员,之后安排“点评大人”将挑选的体验人员,拉入具体服务商家小群,按照策划内容公告,组织体验人员以消费者名义在服务商家的“大众点评网”店铺完成网上购买、消费等行为。体验结束后,线上提交评价(作业),由商家“线下”返现,实现提高“线上”交易量、好评数和星级等次等效果。此类行为,构成了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

据了解,本案在全市尚属首例,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既给广大消费者提了醒,也给一些不法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20万元的处理决定。执法部门负责人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刷单炒信”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竞争有序环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坚决打击、严厉惩治,果断亮剑、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