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创新产品投用之初推广难,《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工作指南(试行))》发布

2021-03-01 20:3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969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娄花

创新产品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宽市场、树立品牌的主要举措,对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的有关要求,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创新产品市场化和产业化,近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和发布了《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工作指南(试行)》青工信字〔2021〕1号,以下简称《指南》)。

助力创新产品市场化和产业化

“目前,创新产品存在投用之初难以获得市场认可、品牌知晓度低、用户不敢试用等问题。”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创新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难以推广使用,不仅无法在应用中不断纠错、完善,还会导致企业的巨额研发经费无法回收,持续创新难以为继。2019年,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制定《山东省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试行办法》,明确创新产品可由政府首购。

《指南》的出台是政府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的创新发展疏困解难,促进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创新产品市场化和产业化,从而加快青岛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摘得产业高端的明珠。

那么创新产品具体是如何定义的,有效期是多久?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产品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的,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的产品。列入《推荐目录》的创新产品,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到期后其评价资格自动失效。同一产品进入《推荐目录》不得连续超过四年。

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

申报创新产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单位依法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申请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有重要改进和创新。申请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创意设计等,已申请或已获得国家批准的专利权(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申请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申请产品应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生产制造;但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申请的产品,不受产地限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分别组织一批,具体安排以发布的申请通知为准。编制程序主要包括提出申请、区级审查、市级审核、专家评审、对外公示、发文公布等六个环节。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创新产品有哪些政策措施?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鼓励行业协会、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类中介机构,搭建创新产品供需对接平台,不定期组织开展创新产品项目路演、宣传推介会、专题研讨会、行业展览会等活动,提高创新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支持创新产品参加“青岛制造”品牌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晓度,加快创新产品推广和产业化。

创新产品可以作为政府采购、企事业单位采购、资金资助,以及投融资机构投资决策等参考。根据省市政府采购政策,列入《推荐目录》的创新产品优先推荐《山东创新工业产品目录》,支持创新产品入驻山东省政府和青岛市采购网上商城,进行集中展示和销售。

首批推荐目录开始申请

《指南》的具体的实施周期是什么?何时可以申请?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南》自2021年2月22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2月26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关于组织编制<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度(第一批)>的通知 》,部署有关申报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属地推荐的原则,申请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书》和《青岛市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清单表》,向所在区、市工信部门提交申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审核申请材料,汇总、初审申请材料,推荐文件、汇总表和企业申请材料集中于3月29日-31日转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原则上每家申请单位申请产品不超过3个。

同时,为了让产品供需快速匹配对接,组织企业填报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清单。科技处将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搭建创新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加快实施《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已经研发成功的新产品积极参与申请,并积极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