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2021-03-20 14:4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03727)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19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事项的公告》,公告称,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自2021年4月1日起,在西海岸新区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权利人可以通过“爱山东”app中“我的证件”查看并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的亮证服务。另,权利人也可通过“青e办”app、“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在法律效力上,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可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不动产登记大厅自助服务机或窗口打印纸质证明。如果是老年人或其他不便使用电子证照的服务对象,大厅设立特需服务窗口,有流动服务人员,可指导您下载使用电子证照或者打印纸质证书证明。

权利人已经申请核发纸质证明的,再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纸质证明应同步交回。纸质证明遗失无法交回的,由申请人出具说明,在办理登记时予以公告作废。

另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