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洪月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04-09 15:4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2462) 扫描到手机

近日,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洪月(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洪月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洪月利用担任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包头矿务局建筑安装有限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