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青岛充分发挥土地规划要素保障作用

2021-05-07 10:35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397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为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发挥土地规划要素保障作用,推动“项目落地年”实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土地规划要素保障作用促进项目落地的通知》。通知从全面推进规划调整、优化土地计划指标分配、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加强项目综合管理等角度进行了规范,确保真实、优质的项目招引、落地、开工、建设。

全面推进规划调整工作

为保障岛城近期省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落地建设,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的重点项目,指导各区、市统筹考虑项目用地需求,灵活运用政策措施,精准把控调整项目范围,科学安排近期建设项目空间布局,提前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校核,落实补充耕地方案,抓紧编制符合“一规”的一致性调整方案上传省厅审查备案,保障项目顺利落地。

优化土地计划指标分配

支持各区市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支数量控制在2020年使用计划指标的50%以内(全市约1.3万亩),用于符合拿地条件、急需开工的省市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继续强化挖潜指标使用,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符合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未批先建项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可继续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挖潜指标。进一步优化指标分配方式,以全市2015-2019年加权平均供地率(80%)为基准供地率,凡是未达到基准供地率的,暂不予以奖励10%计划指标;到10月31日供地率仍未到基准供地率的,按基准供地率和区、市供地率的差额相应扣减奖励的计划指标。对扣减结余的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供地率达到基准供地率的区、市。

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

强化“以地招商”,用好招商地图,主动与发改、招商等部门沟通衔接,引导企业优先使用存量土地。迅速调整规划,对规划原因暂时无法供应、开工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属市、区(市)两级调整权限的,6月30日前依法按程序完成规划调整,8月31日前完成供地开工;属省级以上调整权限的(如涉及风景名胜区、海岸线等),提前做好供地准备工作,相关规划调整后,立即实施供地开工。分类施策加快处置,对未完成拆迁、未达到净地条件或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形成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加快拆迁改造进度,对局部已达到供地条件的项目,可实施分期供地;对已批未供已建设的批而未供土地,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多措并举倒逼处置,积极对接财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处置闲置土地合力。

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深化“项目管家”服务,全面实行“项目管家”制度,原则上为每个重点项目确定一个项目管家,通过信息共享、提前谋划、规划引领、土地保障、服务跟上,实现“拿地即开工”。简化审批手续,放宽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要件,实行承诺许可、图证分离、模拟审批等方式,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划拨决定书或者土地出让合同同步办理。深化“多审合一”“多测合一”“成果共享”,实行方案联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

加强项目综合管理

加大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区、局联席会议机制,现场办公解决制约区、市项目推进的土地、规划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闭环的责任体系和责任链条。主动对接服务,与发改、招商、住建、交通、镇(街)等部门沟通对接,提前掌握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信息,建立项目信息台帐,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建设。加强决策支持和推广,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规划选址、土地指标使用、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等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推动项目落地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效应,为全市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