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观察丨疫情之下仍增长7.2%!青岛市平均工资增长刚性何来?为何会有“拖后腿”之感?

2021-06-22 22:5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46478)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红梅

继国家统计局、山东省统计局发布全国、全省2020年平均工资数据之后,6月22日,青岛市统计局发布2020年全市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告。

根据公告,2020年,青岛市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1231元,同比增长7.2%。其中,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671元,同比增长7.0%。

平均工资继续保持增长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化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包括经济效益、宏观政策等,应理性看待。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青岛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的措施,在推动经济稳定恢复的同时,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了企业效益提高,为工资增长创造了条件。

在疫情冲击下,2020年青岛市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仍然保持增长,反映出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效。

不过,与往年数据相比,2020年青岛市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回落至多年较低水平,其中比2019年回落4个百分点。

2020年,青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6011元,比上年增加7407元,增长7.5%。从统计范围来看,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

2011-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2020年,青岛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761元,比上年增加3773元,增长6.5%。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2011-2020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增速

青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及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727元。2020年,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7749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0661元。其中,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6784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8928元。

为何会有“拖后腿”之感?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针对法人单位统计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等非单位就业人员。因此,平均工资一般指单位从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每次公布平均工资数据以后,一些市民反映自己“被平均”“拖后腿”了,到底是什么原因?

首先,平均工资不等于个人工资。平均工资是反映工资总体情况的指标,是由统计部门根据每个单位上报的数据汇总计算得出的平均概念,反映的是从行业、地区等维度分组的总体工资水平。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地区和经济效益的不同,各单位的工资水平有高有低;而在同一个单位内,不同个人还受所在岗位的不同,工资差距较大。因此,不能简单拿个人工资与总体平均工资进行直接比较。实际上,工资和收入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平均值往往偏离并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

其次,平均工资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公众对工资收入的感觉往往是依据拿到手的实发工资,但统计部门统计的工资是税前工资。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国际工资统计的通常做法,工资包括了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以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所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比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要高。

统计平均工资有什么用?

既然平均工资只是个中位数工资,而且和不少人感觉有落差,那么统计平均工资有啥用?

事实上,平均工资指标用途广泛,能反映一个地区或行业的工资总体水平,对于了解地区或行业发展,制定或调整产业发展、民生等相关政策具有重要作用。

2020年,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看,在统计的19个行业门类中,除住宿和餐饮业外,其余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从全国城镇私营单位来看,在统计的18个行业门类中,除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等3个行业平均工资下降外,其余行业均实现增长。

平均工资是制定各地区、各行业工资标准和进行劳动力成本核算的依据,是进行国际比较、评估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数据。

平均工资反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本状况和变化,对国民经济核算、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至关重要。

平均工资是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和作为赔偿制度的基础数据。

此外,平均工资具有一定的市场参考价值。比如一些企业在进行投资设厂布局时,为了最大程度地节约人工成本,也会参考地区间平均工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