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住房、道路、商场等建设!城阳拟征收35宗地,涉及流亭、棘洪滩、红岛多街道

2021-07-12 13:5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915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2021)年青(城)拟征公告(002)号发布,本次拟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住宅、交通运输、商服、工矿仓储用地,将用于商品住房、道路、商场、工业等项目建设。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 1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北、胶济铁路以西、双元路以东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皂户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 2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硕阳路以北、青新高速公路以西、墨水河以东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沟岔社区居民委员会、西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东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百埠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3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文阳路以南、阜城路以东、宁城路以西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前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4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祥阳路以北、荟城路以东、驼船山路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5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春阳路以北、青新高速公路以东、秋阳路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江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前田社区居民委员会、西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后田社区居民委员会、仲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前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旺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6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文阳路以北、和阳路以南、康城路以东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小寨子社区居民委员会、北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北曲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地块 7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南起正阳路、北至大周村社区、环城路两侧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城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古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董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沟岔社区居民委员会、西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东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 8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南流路以东、仙山东路以北、赵红路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家寨社区居民委员会、红埠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9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阜城路以东、银河路以北、兴阳路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东流亭社区居民委员会、西流亭社区居民委员会、洼里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10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荣海三路以东、双元路以西、春阳路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地块 11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荣海四路以东、荣海三路以西、204 国道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南万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地块 12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双万路以东、荣海三路以西、204 国道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南万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地块 13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双万路以东、荣海二路以西、康园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韩洼社区居民委员会、北万社区居民委员会、南万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14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荣海二路以东、康园路以西、204 国道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南万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 15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岙东北路以东、中车四方以西、204 国道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棘洪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 16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岙东北路以西、宏通路以南、204 国道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棘洪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17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盐务专线铁路以东、岙东北路以西、204 国道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棘洪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18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盐务专线铁路以西、宏通路以南、204 国道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棘洪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 19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三路以东、锦盛二路以西、宏祥五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大胡埠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 20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三路以西、宏祥四路以南、宏祥二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上崖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 21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龙游路以东、锦盛三路以西、春阳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上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 22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一路以东、宏祥四路以南、宏祥二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上崖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23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岙东北路以东、祥茂河以西、春阳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上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24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岙东中路以东、双拥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地块 25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岙东中路以东、河东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下马哥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前程社区居民委员会、东程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地块 26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岙东中路以西、河东路以南、龙翔路以东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东张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 27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裕和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小涧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 28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裕和路以东、丰和路以西、胶马路以南、青兰高速公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 29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经二路西段以东、前海路以西、双积路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潮海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地块 30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怡海路以西、滨海路以北、火炬路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东蓝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女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 31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东起前海西社区与流亭街道边界、西至前海西社区与红岛街道边界、前海西社区女姑口大桥以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 32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河东路以南、龙泽路以西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王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张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 33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南、双积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西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尚家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 34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规划海月路以西、田海路以北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萧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前韩社区居民委员会、后韩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 35 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大洋一路以南、岙东南路以北、岙东路以东区域内部分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西大洋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公布的青岛市城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3 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 12.5 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 10.7 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 10 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 号)和《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青土资房字〔2018〕9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公告称,拟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由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