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持续加强制度创新 纵深推进镇街法治建设

2021-09-07 10:0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767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徐绍阳

近日,青岛市制定出台《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9年出台《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在全国建立首个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门制度,2020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之后,青岛市在镇街法治建设领域的又一次制度创新。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体现了守正创新、立破并举。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意见》提出,经过3至5年的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各领域得到普遍贯彻落实,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镇街各项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显著增强。二是坚持党的领导。《意见》强调,加强党对镇街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镇街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三是坚持服务大局。《意见》指出,推动镇街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对镇街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监督,构建镇街矛盾纠纷多远化解机制,不断提升镇街法治能力和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是坚持全面推进。《意见》强调,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是镇街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要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依法治镇街、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镇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近年来,青岛市在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边试点、边总结,注重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确保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在“先行先试、全面推开、纵深推进”的各阶段都于法有据。《意见》的出台,将为实现依法治镇街工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