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八不”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9-13 15:3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9521) 扫描到手机

为从源头抓好李沧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八项要求,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省指挥部工作要求,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不”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停业整顿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近期,7家进口冷链食品单位违反“八不”行为受到了停业整顿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1.李沧区苏升记大盆骨快餐店

存在问题: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未实行“四专”管理。

2.李沧区荣森坊食品店

存在问题: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未实行“四专”管理。

3.青岛市李沧区胖胖家拉面馆

存在问题: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未实行“四专”管理。

4.李沧区金源排骨米饭

存在问题: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未实行“四专”管理。

5.青岛友客便利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大崂路第二分公司

存在问题:进口冷链食品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未落实“四专”管理、未落实亮码销售。

6.李沧区俊丽姐妹面庄

存在问题: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未实行“四专”管理。

7.李沧区沧盛排骨米饭店

存在问题: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未实行“四专”管理。

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以及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