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局发布“沃土计划”三年行动方案 8项重点任务厚植企业成长沃土

2021-12-29 16:5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79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丽平

12月29日,青岛市科技局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举行。

科技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科技型企业队伍越强大,城市的发展才会越有活力和韧劲,人民群众的生活才会越好。

为此,市科技局吸取优秀城市在培育科技型企业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青岛实际,制定了《实施“沃土计划” 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此来厚植企业成长沃土,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科技领军企业队伍,支撑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借鉴他山之石,计划三年推进科技型企业扩量提质

今年以来,青岛全力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提升科技服务水平等方面加足马力,不断强化科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布局未来产业,科技创新引领力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306家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年底高企总数有望突破5400家,上市高企总数已达36家,科技金融累计助力企业获得信贷1198亿元,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比重连年增长至81.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全球创新指数2021》榜单,青岛前进16位,升至全球第53、全国第10,连续两年成为全国进步最快城市。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9次报告》,青岛位列中国科技创新竞争力城市第10、较上年前进5位。青岛作为全国仅有3个创新型城市代表参展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培育创新主体这项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上,我们仍然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例如,截至2020年底,青岛有高企4396家,其中上市28家,而苏州、杭州、南京的高企分别是9772、7707、6507家,上市高企分别达到94、102、51家。

差距就是奋进的号角、赶超的动力。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赴苏州、杭州、南京专题学习调研,到萧山信息港,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南京秦淮硅巷等11家单位现场调研,感受体会非常深刻。三个城市培育科技型企业梯队的力度都非常大,都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建设科技园区,都大力发展科技金融,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市科技局借鉴他山之石,结合青岛实际,研究制定“沃土计划”,全方位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科创营商环境,用三年时间推进科技型企业扩量提质,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

8项重点任务助力厚植企业成长沃土

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局长吕鹏介绍了“沃土计划”主要内容,共有四项工作目标和八项重点任务。

四项工作目标是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到2024年,力争实现“三个翻一番、一个全覆盖”。

“三个翻一番”: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翻一番,超过10000家;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8000家;上市高企数量翻一番,超过60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从61%提升到65%。

“一个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大幅提升。

方案从完善企业培育梯队、优化政策资源配置入手,着力构建重点突出、统筹衔接的政策体系,共制定8项重点任务。

实施高企育苗工程。为培育有潜力成长为高企的科技型企业,首次建立高企培育库,根据企业有效知识产权及研发投入等情况,每年遴选10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对有成长性的入库企业,市、区(市)两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认定高企。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强化前置辅导,帮助企业按高企标准健康发展。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补,并按其认定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补。全面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

支持高企上市发展。高企上市给予投资者的丰厚回报,会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更多科技型企业。建立高企上市培育库,根据企业研发领域、科创属性、财务状况等指标,遴选100家左右高企入库培育,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补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科技项目支持,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政策。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这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保障。通过“线下+云上”方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支持具备“六有”(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设备、有研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研发制度)条件的企业建设线下研发中心,每年遴选不超过300家认定为市技术创新中心。根据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100家,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绩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支持暂不具备“六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云上研发中心”。打造企业云上研发中心APP,引导科技型企业通过线上对接外部创新资源。对注册使用云上研发中心并实际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根据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500家,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迅速提升技术水平、推动经济增长,我们将针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增量,择优给予奖补,引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享尽享。对纳统的规上工业及服务业企业,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100万元以上,且增量排序居前200位的,按不超过研发经费增加额20%的标准,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强化创新载体建设。推动青岛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加快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园区企业技术攻关、平台建设等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鼓励区(市)聚焦重点产业引进培育高水平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机构,市级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支持头部企业或知名科创服务机构建设专业化中试平台、熟化基地、创业载体,根据项目投入和绩效情况择优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引导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打造标杆孵化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孵化器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打造专业化孵化器,对绩效突出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创新。学习苏州等南方先进城市经验,筹建市高新科技投资集团,发挥科创母基金和其他各类基金作用,聚焦重点产业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开展科技信贷“白名单”企业“首贷”“增贷”业务试点,对发生信贷损失的试点金融机构给予补助。推广“投(保)贷”等科技金融产品,企业通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获得贷款额度5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全额贴息;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予以贴息。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特色)支行,打造10家以上科技特色支行。

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按实际支付费用最高50%比例予以兑付,每家企业年兑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技术合同服务点深化产学研对接服务,按上年度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青岛赛区获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在青落户的外地获奖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技、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地方金融监管、统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政策协同,加强市、区(市)两级工作联动与资源匹配,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

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进度目标,细化实施路径,对政策落地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协调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高企认定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还要继续加大科技型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政策宣讲,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争取政策“应享尽享”。讲好科技企业故事,树立一批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典型,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