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划归山东省国资委

2022-01-23 21:47 大众报业·风口财经阅读 (132707) 扫描到手机

  1月23日,青岛港发布公告称,青岛市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青岛港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导致山东省港口集团间接收购公司55.77%的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青岛港集团将成为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青岛港集团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山东省港口集团直接持有青岛港集团100%股权,通过青岛港集团间接持有青岛港的股份数量为3,620,103,000股(包括青岛港集团直接持有的A股股份3,522,179,000股、H股股份84,185,000股及通过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13,739,000股),约占青岛港总股本的55.77%。

  根据《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山东省港口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山东省国资委管理其合计持有的山东省港口集团100%股权,山东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青岛港表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青岛港集团,实际控制人由青岛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本次青岛港集团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