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好声音丨张玉代表:将“依法带娃”融入司法观念中

2022-04-11 20:4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7731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丽平

党代会报告提出要重视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这也是市南区人民法院云南路人民法庭庭长张玉代表关心的问题,“基于自身工作,我一直关注并致力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张玉说。

自2003年开始,张玉开始关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20年的工作经历让她看到了妇女儿童在整个社会中地位的变化,她感觉,公民素质在不断提升,社会对妇女的重视、对婚姻的保护挽救意识也不断增强。

“妇女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升,但她们的合法权益离我们理想中的得到真正保护还有一段距离。”张玉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也发生变化。

在传统观念中,妇女婚后不工作在家带娃,社会不会给予很大尊重,对于她的付出也不会给予肯定,她们的付出更不会拿来与男人工作的付出相提并论。同时,家庭收入大多来源于男方,妇女自己也会感到自卑。

随着国家放开二胎、鼓励三胎政策的实行,现在最新的观点是妇女生育、养育孩子的付出并不比男人挣钱所付出的少,“她们在生理、心理上的付出会更多,带孩子没有上下班,其实她们更辛苦。”张玉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养育孩子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所以,男性挣的钱中至少一半归功于女性。

“所以如果走到离婚这一步,以前男人会说钱是我挣的,法官在裁量上对女性考虑得不会太多。但现在分割财产时会充分考虑到全职妈妈在家庭中的付出。”张玉说,《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张玉介绍,在这方面,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为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所以需要具体分析,对此也没有明确的百分比规定,所以,法官在自由裁量方面的度也不一样。

“我们也在积极推进将依法带娃融入到司法观念中,落实到具体审理中去,保护全职妈妈的合法权益。”张玉说,只有这样,才能让妈妈们在生二胎、三胎时更有底气,也有利于国家生育政策的实施,从而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