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三查”管理未尽职等,这家村镇银行被罚110万!青岛这两家银行曾因此被罚

2022-04-24 19:0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0468)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哈密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哈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显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董事会未履职尽责,贷款“三查”管理未尽职,以贷还贷掩盖信用风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哈密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110万元,处罚日期2019年10月23日。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青岛两家银行因此被罚!

2020年12月24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向风险债权受让方新增授信延缓风险暴露、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且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中国银保监会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七十五万元

同一天,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93号)显示,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中国银保监会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