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销售保险,太平养老保险被罚21万!青岛分公司曾因虚列费用被罚!

2022-06-21 15:2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4931) 扫描到手机

6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销售保险,被监管罚款21万元。相关责任人王焕俊、姜玲玲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2016年10月,原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青岛保监罚〔2016〕3号文显示,太平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通过虚列公杂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会议费等科目合计虚列费用11.5162万元,涉及凭证39笔。其中,现场检查发现2笔,合计3.6万元,公司通过会务费项目购置物品用于银行业务拜访、组织银行人员旅游。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有现场检查取证记录、财务凭证、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材料证明,足以认定。青岛保监局认为,太平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较为轻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青岛保监局决定对太平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罚款3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相应负责人警告并罚款0.5万元。

爱企查显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1258368997XR,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