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教体局发布自觉抵制非法校外培训行为倡议书

2022-07-04 09:37 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阅读 (48444) 扫描到手机

广大市民及家长朋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杜绝非法校外培训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保护您和孩子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及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业发展规律,尊重孩子兴趣爱好,不脱离实际增加孩子“学科类培训”负担,不利用假期、双休日提前学、超“标”学,不增加额外课业负担。若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不要盲目跟风从众,要多与孩子沟通,听取孩子意见,以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和内容,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谨慎选择合法培训机构。暑假期间,确有需求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请选择证照齐全、教体局发布的“白名单”上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扫下方二维码1),谨慎选择“黄名单”机构,坚决抵制“黑名单”机构,(“黄名单”“黑名单”已通过学校印发),远离非法或已注销校外培训机构(扫下方二维码2),同时,要做到“三看”:一看是否持有并张贴有效期内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办学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地址和内容相一致;二看场所是否适合学生培训,如测温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干净整洁、宽敞明亮、安全环保等;三看教学情况是否和宣传一致,是否超出办学内容范围,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不要到无证机构(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乐器销售等名义开办的机构)和托管机构参加培训。

三、绝不轻信广告宣传。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选择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务必要现场确认。凡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而私自开展文化学科培训的,均属于非法培训行为。尤其要警惕部分托管教育、教育咨询等机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校外托管机构属于家政服务机构,只能为托管学生提供自习场所或者做作业的场所,不得提供培训服务、“一对一”作业辅导。如果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缺乏部门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将无从维权,请家长们务必高度警觉。

 四、共同抵制非法办学。绝不在无办学许可证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文化学科培训或有偿补课。绝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教学活动。绝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跨学期、跨年度收费(一次收费不超过3个月)。绝不参与在职教师组织的有偿补课。

 五、主动举报违规行为。如发现无证无照开展文化学科培训、超许可范围开展文化艺术培训的“黑机构”,以及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租用场地或在家开展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请立即来电来信举报,我们将为举报者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凡经核实的举报信息,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如有困难和疑惑请第一时间拨打属地镇街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咨询服务电话。遇到有违规收费、欺诈行为、不签制式合同的校外培训机构可拨打市场监管局6167506、12315反映;发现无证机构或违规办学行为的可拨打教体局6054294、6063410举报。

2022年违规学科类培训监督举报电话一览表

立德树人,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教育,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努力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成长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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