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督促顾客扫场所码!临沂一沿街门店负责人被行拘!
2022-08-0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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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堂镇朱保派出所涉疫情案件通报
7月29日,义堂镇团埠屯村某沿街门店负责人刘某(女,35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经营中未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不落实全市“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定期检测要求,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兰山公安分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共同筑牢防疫坚强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