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纪委监委通报!

2022-08-11 08:52 清廉烟台阅读 (348092) 扫描到手机

日前,经烟台市蓬莱区委批准,烟台市蓬莱区纪委监委对蓬莱区投资促进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张绍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绍贤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赛事申请和资金结算、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张绍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蓬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蓬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绍贤开除党籍处分;由蓬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