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日照五莲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

2022-08-18 12:01 今日五莲阅读 (73288) 扫描到手机

五莲县关于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筑牢五莲县疫情防控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即日起至9月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 隐瞒7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本人未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来返莲人员;

2. 8月6日以来,有海南、西藏、新疆旅居史的入返莲人员,不提前如实报备或刻意隐瞒行程的;提前如实报备但未落实相应管控、核酸检测的;

3. 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相关规定,擅自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性活动、未做好个人防护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确诊、无症状、密切接触、次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存在隐瞒、缓报、谎报、漏报病情、活动轨迹、接触史的。

二、举报方式

居民可拨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633—7989345、7989346举报,举报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情况等详细内容。

三、奖励标准

1. 所举报违规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经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查证属实,且未被公安机关推送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掌握的,每核实一条线索奖励500元

2. 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3. 奖金在举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四、相关要求

1.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

2. 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举报范围内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举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举报奖励。

4. 经举报查实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