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官宣!每人1000元标准!

2022-08-28 16:22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 (46189) 扫描到手机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受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招用本年度高校毕业生,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一)人员范围是指通过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并经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的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

(二)申报企业是招用本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三)毕业年度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线下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据实填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向社保缴费所在地人社服务机构提出补助申请。

1.申请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毕业证书(留存复印件);

(3)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3)企业注册登记、就业登记、社保缴费、劳动合同签订、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等信息可通过系统检验的,不再提供书面材料。

2.受理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地点:

市直企业可到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1301窗口。县区企业应到本地人社服务机构申报。

(二)企业线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临沂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web/index.action)——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板块办理。或登录山东临沂政企直通车(http://111.16.49.72:8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

五、受理审核、资金拨付及咨询电话

(一)受理审核。各级人社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应该通过系统对补贴信息进行校验审核,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将补贴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二)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发放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三)咨询电话:12333、8600672、8772236

六、责任追究

申报要实事求是,信守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的,除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将相关企业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申报就业扶持政策。

郑重提醒: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勿大量聚集。

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