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市场监管局有关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违法案件曝光(三)

2022-11-05 17:06 诸城市场监管阅读 (59184) 扫描到手机

今年以来,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重点典型案件。现将2起民生领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诸城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采购的山药粉条、红薯粉条,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中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794元,罚款13000元,罚没款共计15794元整。

案例2 诸城市某商店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汾酒、杏花村酒案

当事人销售的汾酒、杏花村酒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结果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产品,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两项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警告,没收侵权产品共27瓶,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