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关于对“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的通告

2023-04-18 14:54 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阅读 (58474) 扫描到手机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秩序,维护交通安全,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经诸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诸城市建成区内“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对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和资源无人使用和维护的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堆放物品、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僵尸车”(含三轮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整治范围

对全市建成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公共场地、城市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的“僵尸车”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三、整治措施

(一)自行清理:属于整治对象及范围内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整治范围内的“僵尸车”自行清理。

(二)强制清理:对逾期仍未自行清理的“僵尸车”,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集中清理。

四、举报监督

群众可对城区内“僵尸车”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6-6312319。有关事宜可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36-6329577.

诸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