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污染物排放超标,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罚款超17万元

2024-07-08 17:0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1465)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8日讯(记者 孙贴静) 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因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77460元。记者查询了解到,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企业。就在今年3月28日,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刚刚因涉嫌未保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被市生态环境局处以2万元罚款。

据青环罚〔2024〕09055-4号处罚决定文书,2024年4月2日,执法人员崔少杰、付杰对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高盐管网2号汇水池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车间建设在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高盐管网2号汇水池的排水口正在排水。执法人员在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车间排水口现场提取水样一份。2024年4月8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出具监测报告显示提取水样总磷浓度为0.79mg/L,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的DW001热电高盐水排口总磷(以P计)许可排放浓度限值0.5mg/L,超标0.58倍。涉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对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整。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19年01月0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晋水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赵秀平。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具有8处分支机构。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