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

2018-09-19 14:18 山东省政府网站阅读 (105369) 扫描到手机

9月18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同意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罗庄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7.610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傅庄、罗庄街道边界,南至生产路,东至通达南路,西至傅庄街道与沂堂镇边界。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8〕20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临政报〔2018〕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罗庄经济开发区。罗庄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7.610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傅庄、罗庄街道边界,南至生产路,东至通达南路,西至傅庄街道与沂堂镇边界。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明确罗庄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进一步培育区域竞争新优势,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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