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开启啦

2018-10-11 17:59 半岛网-半岛+阅读 (831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10月11日,记者从市南区人社局获悉,为做好2018年度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市南区支持创业载体建设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文件)有关规定,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市南区人社局、市南区财政局成立创业孵化基地评审工作小组,统筹负责此次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评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创业孵化基地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为单位申报、部门初审、集中答辩、实地勘验、公示认定共五个环节进行。

单位申报要符合“两个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在市南区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可直接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并提报相关材料,申请表模板及相关材料要求可于即日起在市南区政务网“通知公告”模块下载,或关注“市南人社微服务”微信公众号,输入“孵化基地”获取)。

对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推荐的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单位,由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负责进行初审,要对申报材料及初审结果负责。其中,对不符合“两个文件”中规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主要功能、基本条件和认定条件的,不得初审通过、不得违规上报。

以上申报工作截至2018年10月1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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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认定实行百分制

在此次创业孵化基地评审认定工作中,部门初审环节由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申报资格审核意见。对经初审未达到相应等级创业孵化基地主要功能、基本条件、认定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

集中答辩环节,由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创业孵化基地评审专家组,由市南区人社局、市南区财政局、外聘专家及上级业务部门组成,总人数为5-7人。评审专家组组织开展集中答辩工作,集中答辩前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审专家组成员开展政策讲解等培训,通报初审情况。集中答辩采取专题片或幻灯片汇报、专家组现场提问的形式进行。

实地勘验环节,评审专家组组织开展实地勘验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核对一体化就业投保情况等方式,对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真实性等进行核实,对其发展潜力进行预评,形成勘验报告。据悉,评审认定实行百分制,其中集中答辩占50%,实地勘验占50%。

最后,公示认定。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集中答辩、实地勘验成绩,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提出评审意见,经评审工作小组同意后,报市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南区财政局研究确定。对拟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候选单位,在市南政务网、自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认定为相应级别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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