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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公示 山东这些集体、个人上榜
2018-10-21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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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获悉,近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拟表彰对象公示》。
拟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38个,山东2个: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拟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模范检察干部)”称号51名,山东2名:
时钧宇(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二科科长
王 勇 曹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拟记“一等功”集体98个,山东5个: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
拟记“一等功”个人128名,山东10名:
高月清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辛伟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科长
王希昀(女)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宋炎炎(女)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室主任
王 衡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官
曹晓梅(女)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一处处长
宋尚环(女)泗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科长
李丹娜(女)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朱立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
苏 康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研究室副主任、检委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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