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降幅56.7%!17种抗癌药降价并纳入山东医保目录

2018-10-28 06:47 新锐大众阅读 (86109) 扫描到手机

  近日,我省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11月30日起,统一将国家谈判的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以下简称“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药品分类和剂型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据悉,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通知》要求,各市要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个人首先自付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各市不得将国家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规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国家医保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做好我省大病保险制度与国家谈判药品的衔接。对我省大病保险药品已纳入国家谈判药品范围的,实行过渡政策,过渡期到2018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再按乙类药品政策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补助。各市要做好过渡期内医保支付、慈善援助等政策衔接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实际待遇水平不降低。

  省药品集中采购机构于2018年10月底前将国家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要做好药品采购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实现药品及时结算支付。

71%!奥希替尼降价幅度最大

  17种抗癌药,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降价幅度最大的为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奥希替尼,原价由1700降低到510元,降幅71%。

  17种药品最终价格全部比周边国家或地区要低,支付标准平均降幅达56.7%。除了价格降幅可观,17种药品涉及的癌种都是我国人群中发病较多的癌种。

  山东省医科院附属医院肿瘤内科主治医师梁雪峰告诉记者,“我们医院收治的一个肝癌患者,两周一个疗程,每两周使用8支西妥措单抗,原来这个药的价格是3000多,现在降价之后是1000多,每个疗程能够少花两万元。”

  除了患者购买17种药品的价格降低了,同时还可以享受医保报销。《通知》中明确,各市要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个人首先自付比例由各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并报省厅备案。

  对经国家和省谈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不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实行单独核算。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下一年度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时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使用因素。同时,要加强谈判药品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通知》强调,通过谈判将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把好事办好。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期间,要加强统筹协调,按规定时限落实到位,让群众尽早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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