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噪音扰民 青岛温泉建设集团被处罚

2018-11-17 19:18 信网阅读 (154513) 扫描到手机

信网11月16日讯 近日,记者获悉,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审批手续即在夜间施工,被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处罚。

经过环保局工作人员查实,2018年9月6日1时20分至1时40分,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审批手续,在位于李沧区铜川路玉兰花园小区西侧的佛耳崖小学项目工地进行土石方清运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扰民,场界环境噪声监测值为67.5dB(A)。

《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设定的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该规定,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记者曾联系到了青岛温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但是对方表示,不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