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祸了!高速交警一早查获多名“酒鬼”

2018-11-19 11:14 半岛网-半岛+阅读 (9620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刘海

11月18日早上,青岛同三高速交警在疏港高速灵珠山东收费站外执勤时,接连查获了五名酒司机,交警依法对几位酒鬼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当天早上7点整,一辆鲁B牌照的白色轿车在准备进入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一中队民警示意检查,在与驾驶员韩某交谈中,民警发现韩某口气中含有酒味,且一直嚼着口香糖混淆掩盖,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仪器显示为36mg/100ml,韩某涉嫌饮酒驾车。

据了解,驾驶员韩某17日晚下班后和朋友聚会,期间喝了两三瓶啤酒。第二天是周日,打算驾车外出游玩,谁知刚到收费站,就被交警查获酒驾行为。

就在民警对韩某开具处罚凭证的时候,另外两位轿车车主郭某、万某在排队等待时,同样因车内酒味浓重被民警查获,在经过测试仪检测后,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而万某体内酒精含量则为54mg/100ml,均属于饮酒驾车。而这次,两位驾驶员都表示称在17日晚多喝了几杯白酒,本以为经过一夜后不会影响驾车,谁知在经过八九个小时后还是被交警检测出体内含有酒精成分。

当天8时许,民警在收费站另一头指挥交通时,又查获驾驶员许某和于某酒驾,而两位驾驶员在看到有交警执勤时,都企图掉转车头逃离,但因为干扰了其他车辆通行,不仅没有逃脱反而遭到周围司机们的鸣笛示意,致使被民警们当场查获。

虽然五位驾驶员对于自己酒驾的原因各有说辞,但因每人体内酒精含量都已超出20%以上,达到了酒驾标准,执勤民警在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几位驾驶员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高速交警提醒:“隔夜酒驾”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较多,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后身体并没有将全部的酒精分解掉,次日开车也可能属于酒后驾车,建议司机朋友在大量饮酒后次日中午之前不要驾车,一旦构成酒驾行为,将会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