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男孩”母亲被捕,严惩必须有,爱也不能停

2018-12-15 12:01 半岛网-半岛+阅读 (296371)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王学义

温州乐清“失联男孩”母亲被逮捕了。12月14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母亲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官方通报称,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于12月12日受理乐清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的案件材料后,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2月14日依法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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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男孩”母亲被捕冤不冤?先让我们回溯一下事件的过程。

一名11岁的男孩在放学回家途中失联。11月30日晚上,乐清警方发布了这样一条寻人启事。平时,朋友圈寻人信息不少,但相比于其他,由警方发布的显然更具公信力,于是一下子牵动了网友的心。

网友纷纷转发,希望看到孩子的市民提供线索。警方也出动警力,到孩子上学的沿途寻找。孩子亲友纷纷出门寻找,一些爱心人士自发组织加入其中。一张大网已然撒开。

与此同时,男孩的父亲黄先生要急疯了。12月4日一整天,他不停地发朋友圈,从早上7点多到中午12点多,一共发了82条,内容几乎一样,都是寻找孩子的,从求助到悬赏,金额从20万元逐步增加到50万元。这进一步助推了寻人的热度,警方丝毫不敢懈怠。

12月5日凌晨2点半,乐清公安半夜发布《警情通报》:经各方努力和警方工作,乐清失踪男孩黄某已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并对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支持和无私奉献表示崇高敬意。

至此,这原本可以归为一场全社会接力的正能量新闻。然而,通报接下来的内容却揭示了事件的闹剧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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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凌晨2点半的通报中称:“经初步查明,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5日下午3点多,乐清公安发布《警情续报》: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5日,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原来,这竟是陈某为考验丈夫而一手“导演”的大戏。丈夫似乎经受住了考验,然而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是一着不折不扣的昏招。夫妻感情纠纷,为什么要把孩子牵扯进来?就算要演一出“家庭剧”,也不应该用报假警啊!而且,随着寻人不断升级,该事件已经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消费了公众良知,浪费大量警力和社会资源,也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道德秩序以及法律秩序。

事发之后,对陈某依法严肃追责的呼声不绝于耳,这表达的不仅是不满情绪,更是对此类行为的深恶痛绝。

12月14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失联男孩”母亲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有刑法专家表示,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7年。

至此,陈某已经是真的“吃不了兜着走”了。此时此刻,相信她的肠子都悔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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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问责的同时,相关民事诉讼也将要提上日程。

近日,参与救援的乐清市三角洲救援服务中心打算,通过民事诉讼起诉陈某并索赔1元,“希望孩子母亲能向参与救援的人表示感谢,并对制造这场‘乌龙’的行为致歉”。

这绝非蹭热点。乐清市三角洲救援服务中心也是受害者之一。这一事件中,民间救援队“大概发动了千人以上参与寻找”,其遭遇的不仅是公信力下降,而且还有更为现实的影响。有公益组织负责人表示,事发后,每天都会接到辱骂和嘲笑电话。

索赔1元,这样的诉求不会在经济上让陈某“雪上加霜”,但诉讼也是有意义的。通过民事诉讼既可以“讨个说法”,也也可以向社会申明:编造虚假信息,不仅危害社会秩序,也会对公益组织造成侵权,可能吃上官司。

此次索赔1元可以说只是个形式,但假如此后再有类似事件,根据其实际影响,则可能会有数额较大的索赔,让造谣者付出巨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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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民事诉讼,这样的套餐加在一个村妇身上,似乎有点“高射炮打蚊子”的滋味儿。对她而言,代价太过沉重,可能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范围。

但我认为,对她的严惩是必不可少的。反观整个过程,她也一点儿都不冤。

一方面,违法必究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不能因个人身份而有所异同。另一方面,这也是一堂最为直观的法治课,非如此,不能对社会形成高度警示,非如此,不能有效遏制此类奇葩现象重演。

要知道,当下的公信力和爱心,实在经不起恶意消费!

别的不说,如今朋友圈中寻人信息不少。虽然掺杂着一些谣言,但人们还是愿意怀着善意进行转发。为什么?还不是希望自己的举手之劳,能帮到最需要的人。假如面对像陈某这种对爱心“碰瓷”、对警力戏耍的行为,还仅仅是“罚酒三杯”,那么只会形成负面示范,进而造成规则的失范。

比如,这些年来,某些老人碰瓷事件接连发生,直接导致了“扶不扶”成为公众面对的一个“终极问题”,这样的代价还不够沉重吗?决不能容忍此类事件重演,无论司法部门还是民间,都开不起这个开口子。

当然,在追责陈某的同时,警方也有必要对朋友圈中那些虚假的寻人信息进行清理、追责。公众发现问题的,也要向相关部门及时举报。多方合力,将其彻底彻底清理出我们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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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还应该强调:温州“失联男孩”是一个典型的“狼来了”的故事,在此次事件之后,我们还是要继续保持对“寻人求助”的敏感,不能变得冷漠、坚硬,该转发的还是要转发,该援手的还是要援手。

另外,遇到困难时,该报警求助的依旧要求助,只要不是有意制造谣言就好,不能因陈某被追责而心生忌惮。警方该发寻人启事的还是要及时发布,该动员警力的还是动员,不能因此次事件而变得畏首畏尾,袖手旁观。

互联网时代,民众宝贵的善意不能丢失。警方等有关部门的行动也不能迟缓,犹疑。这是“社会变得更好”的客观需要,也是不容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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