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废弃物,青岛鑫辉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06-20 19:0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0609)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6月20日讯    近日,半岛网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网上了解到,青岛鑫辉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青银高速公路增设唐山路互通及连接线建设项目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废弃物陆佰立方米,被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5万元。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依据该规定,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鑫辉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李沧综法罚决字〔2023〕第23090092号,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