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被罚

2023-06-21 15:2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9050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621日讯 (记者 王禹涵)近日,记者从青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由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施工总承包的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西项目(昌乐路3号地块一期),现场文明施工极差,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物料堆放混乱;现场易燃物料较多,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部分开关箱无电工巡检记录,电缆线拖地未采取绝缘保护;部分洞口临边防护栏杆固定不牢,电梯内防护拆除;通风井洞口封闭不牢固;部分高处作业使用木凳木梯;塔机司机上下通道未封闭处理,上人通道与标准节直接连接未设置缓冲装置;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不完善等10条安全隐患,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根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6月20日对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处贰万元人民币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是一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95年02月16日,公司坐落在山东省,详细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堂邑路11号;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青建集团股份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913702002645877228,法人是王德海,注册资本为120030.000000万,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市政设施管理;装卸搬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砼结构构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特种设备销售;规划设计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