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月起保费“疯涨”,一声不吭自动续费,记者体验—— 互联网投保咋那么多“坑”?

2023-07-05 11:5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8656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天书

近日,市民张女士(化姓)遭遇了一件烦心事。自四月份起,张女士银行卡中每月产生不明流向的355元扣款,联想到此前通过某互联网保险机构投保的经历,张女士认为此笔扣款可能与保险有关,但通过客服微信查询保单信息时受阻。在此前的网络投保系列采访中,本报也收到全国各地读者的反映,发现当前网络投保仍存在自动扣费、第二个月起保费增长等问题。银保监部门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要“擦亮双眼”。

市民反映:

每月355元“不知去向”,保单查询受阻

“从四月份开始,我的银行卡每月产生355元的扣费,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扣费原因。”近日,家住西海岸新区的市民张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从4月23日起便每月收到银行355元的扣费短信提醒,扣费原因只标明为“消费”,没有显示更为具体的流向,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张女士没能立即对扣款原因进行查询。

而一个月后,张女士再次收到了银行扣费355元的短信提醒。张女士记起3月份时曾在某互联网保险机构投保,认为这笔扣款可能和保险有关。“3月22日,我曾收到一条短信,邀请我点击短信中的网络链接投保。我便点击网络链接花费1.5元投保,是通过某互联网保险机构购买的。”张女士回忆称。于是,张女士通过该保险机构公众号加上一位客服人员的微信,并通过微信通话向对方提出想查明355元的扣款是否是用于保费支出,并想查询保单的被保险人等,但此次查询遇到了阻碍。“对方说我自己不知道这笔钱的去向,他们也无法查询,而且查保单需要保险合同。”张女士说。但张女士是通过网络链接进行投保,不知如何查询保单合同,而客服人员也未提供其他查询渠道。

“我在投保时对保费可能产生变化并不知情,如果这355元确实是保险费用,我希望他们可以取消我的保单,并将扣除的钱款返还。”张女士说。

保司回应:

355元确系保单费用,现已全额退款

按照张女士提供的个人信息,该互联网保险机构的客服热线查询到了她的保单信息。据客服人员介绍,张女士确实在该互联网保险机构中购买了保险。“张女士名下有一份生效中的保单,在今年3月22日投保成功,23日扣费1.5元,按月缴纳保费,是一份百万医疗险。被保险人是孙先生(化名),与张女士关系为配偶。”此外,客服人员表示,张女士是在抖音APP中看到保险信息并选择投保,而第二个月保费之所以增长,是因为张女士在投保时选择了“保单升级”。“首月保费1.5元,在投保的界面中有费率表进行对照,保单升级后将根据投保人的年龄、社保缴纳情况等设定保费,最终每月保费为355元。”客服人员说。

接到客服热线的反馈后,该互联网保险机构已于6月29日为张女士退回全部保费1066.5元。

记者体验:

投保支付即自动扣费,防不胜防

记者了解到,张女士收到该互联网保险机构的邀请投保短信外,还收到了开头显示为“众安经纪”的短信,称“账户健康保障已入账,不验证自动作废”,并请张女士点击短信中的网络链接进行确认。

  记者体验的付款页面。

记者从张女士处得到短信原文,点击短信中的网络链接后便进入了投保页面,填写手机号码、被保险人信息后,便自动跳转到支付软件进行支付。但此时记者发现,支付页面中的服务名称为“自动续费代扣服务”,服务内容中标注“后续每月将通过支付软件自动续费”,而且页面中没有取消自动续费的按钮。支付成功后,记者在支付软件中查询账单,发现此份保单确实已开通每月自动扣费功能。

本是想缴纳单月保费,为何跳转支付页面后便变成了“自动续费”,而且没有取消按钮?记者亮明记者身份并就此事咨询了保险销售方众安在线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众安经纪”)。众安经纪服务专员回复称,“这个保险默认开通自动扣费功能,如果开通成功又不想自动扣费,可以把自动扣费取消,然后手动交费。”记者继续咨询这一扣费方式是否会违背消费者“只想缴纳一个月保费”的意愿而“被动”续费,服务专员称,“这一情况也是存在的,也有客户和我们反映。如果后续产生扣费,可以及时地联系我们,说明情况后我们会及时处理。”

监管提醒:

消费者购买保险时要“擦亮双眼”

7月4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中输入“保险自动续费”查询后,便出现了1467条相关投诉。对“首月0元”“保单自动续费”等的处罚也早有先例。早在2021年10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保费“首月0元”、“首月3元”等诱导销售用语进行处罚。

6月6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非法保险中介违法违规活动风险提示的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保险中介购买保险时需注意四点。第一,保险中介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应依法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或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业务备案后方可开展保险中介业务活动。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岛行政辖区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或经备案的保险中介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第二,敬请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前,通过官方途径核验相关机构和人员的经营资格。第三,保险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合作机构,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活动。第四,广大消费者遭受非法保险中介违法违规活动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线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