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查车点,发出轰鸣声,严查!青岛交警三天查处酒醉驾282起,“炸街车”209辆

2023-09-11 19:03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247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青交宣

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青岛交警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酒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行动。为期三天的行动期间,共查处酒驾224起,醉驾58起,“炸街车”209辆。

9月8日10时29分许,莱西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上海路与南京路路口时,发现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涉嫌改装,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该车加装拖车钩。因驾驶员谭某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现场执勤民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以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500元的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9月8日21时许,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在沈海高速铁山收费站对一辆集装箱货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内有浓浓的酒味,经过对驾驶员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黄某是傍晚时喝的酒,喝完酒之后感觉自己没事,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外出送货,没想到临下高速的时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目前,民警对黄某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了抽血化验,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10日15时40分左右,市南交警大队在延吉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越野车存在明显改装。随即民警立即将其拦下,经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对车辆的轮胎轮毂尺寸、减震系统等进行了擅自改装。因驾驶员白某某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现场执勤民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以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500元的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9月10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在嘉陵江路嵩山隧道出口附近路段开展集中行动。21时37分,陈某驾驶小型轿车经过查车点时排气发出巨大轰鸣,经现场核实确认该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排气设施。因驾驶员陈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下一步,青岛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查到底,保障岛城道路的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