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股份回购配套规则

2023-12-16 16:22 新华社阅读 (70025) 扫描到手机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12月15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新修订的股份回购配套规则,对股份回购制度进行优化完善。

深圳证券交易所外景。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据悉,配套规则修订主要是为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增强回购制度包容度和便利性,推动上市公司重视回购、实施回购、规范回购,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配套规则坚持引导和规范的制度取向,保障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回购股份。

一方面,放宽回购条件,提升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灵活度和便利性。放宽“护盘式回购”条件,将触发条件之一——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修改为20%。增设一项“护盘式回购”的条件,将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作为触发条件之一,增加回购便利。同时,将股票上市满一年才能实施回购的条件调整为“上市已满六个月”,并删除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等的窗口期限制。

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回购约束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或其他治理文件中完善股份回购机制,明确股份回购的触发条件、回购流程等具体安排;要求触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时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

上交所表示,今年以来,沪市公司踊跃回购,新增回购方案309家次,计划回购金额上限近800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5%、37%,其中15家千亿元以上市值的公司披露回购计划。从实践来看,回购在提升每股价值、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交所将继续引导、鼓励、推动更多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方式,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不断稳定投资者预期,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